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时政新闻 - 党中央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5-29 11:03:33 字号:【大】【中】【小】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3〕34号


民政部:

你部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QQ截图20230529110805.jpg

金控微信底图.jpg

新闻排行
热点图片

Copyright © 2021 华体娱乐·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皖ICP备1001509号-1/皖ICP备1001509号-2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邮箱:webmaster@ahgyjt.com.cn
融媒体中心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服务号
    微信订阅号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