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城市带系列产品之:铜陵金桥投资公司债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皖江城市带系列产品之:铜陵金桥投资公司债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一、信托计划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国元信托)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铜陵金桥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投资公司”)持有的债务方为安徽铜陵金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的应收债权。通过受托人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使信托资金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二、信托计划规模 本次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8000万元。三、信托计划期限及预期收益两年期: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6.0%;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至5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6.3%;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500万元(含本数)至10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6.6%;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7%。四、收益分配信托计划生效后每年年底分配一次,信托到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五、账户管理设立信托专户,与受托人固有资产分别管理,与受托人管理的其它信托财产分别管理,确保本信托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六、保管银行本信托计划由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担任保管人,保管人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推荐指数: 推荐理由:1、金桥投资公司为债务人按期足额清偿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铜陵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债务人按期足额清偿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约地址:国元信托客户咨询中心(合肥市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一楼北侧)。国元信托咨询电话:0551-2623777、2624999、2632666受托人基本情况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是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有资格的法人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国信托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 国元信托现有7家股东,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金桥工业园基本情况铜陵金桥工业园区于2003年4月份组建成立,2006年2月经国家发改委审定并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园区位于铜陵、繁昌、南陵三县交汇的中心区,控规面积10平方公里,批准的一期开发建设面积为3.5平方公里。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开发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经济总量有所提高。2007年度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基地”;同年又被安徽省银行协会授予“安徽省银行诚信客户”;2008年度被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重合同守信誉单位”的称号。2009年,园区荣获“中国十大最具发展潜力工业园区”称号。随着皖江产业带的建设,园区拟扩区至60平方公里。园区在铜陵市东向发展战略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作用,对铜陵县县域经济的贡献逐年增强。金桥投资公司基本情况金桥投资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由开发区管委会出资组建,是园区的投融资平台;主要经营范围:园区项目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园区融资、拆迁安置、物业管理等。金桥投资公司自成立以来,与银行密切合作,并运用土地出让收入、财政拨款,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超过7亿元,进行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根据园区发展的实践需要,开展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征用并申报了5000多亩项目用地,根据政策规定已兑现了近1.4亿元的各种补偿和报批费,园区储备用地资本增值,为园区良性发展创造条件。金桥投资公司是管委会独资的国有企业,承担了园区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园区投融资平台。2009年金桥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亿元,负债率降低,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金桥投资公司将增强自身经营能力,随着收储土地的陆续出让和对外股权投资尤其是金融股权投资项目实现收益,经济实力必将提升,具有一定的担保履约能力。铜陵县城投基本情况铜陵县城投是政府授权的具有政府出资人身份和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铜陵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建设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近三年,铜陵县城投总资产增加,反映偿债能力的各项指标较好,抗风险能力增强。铜陵县城投收入来源于财政补贴收入及安置房回迁销售收入等。按照铜陵县政府步署,道路两边的护栏广告收益归铜陵县城投所有,县政府同意道路建设而形成的土地增值部分也归铜陵县城投所有,使企业增加了获取收益的渠道,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综合评价,铜陵县城投具有担保履约能力。认购程序:1、委托人保证委托给受托人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资金。2、请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3、推介期内委托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方式办理预约登记手续。4、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合格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①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②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国元信托按“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5、自然人办理签约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人的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③银行转款凭证。6、机构办理签约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委托人签约前须将信托资金划转到信托专户,经确认到帐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特别声明:本推介书谨作为宣介之用,不作为正式法律文件。信托合同 、信托计划说明书、风险申明书方可作为其有效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2010.07.20|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