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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信托:《皖江城市带系列产品之: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书》

来源:国元信托 发布时间:2010-06-18 08:13: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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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城市带系列产品之:


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一、信托计划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国元信托)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以受托人名义贷款给合肥北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城建投”),通过受托人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使信托资金在承担较低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较为稳定的收益,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


二、信托计划规模

本次信托计划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8000万元。


三、信托计划期限及预期收益

两年期: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6.0%;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300万元(含本数)至5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6.3%;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500万元(含本数)至1000万元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6.6%;单份信托合同委托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预计该类受益人的年化收益率为7%。


四、收益分配

信托计划生效后每满一年分配一次,信托到期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清算分配。


五、账户管理

   设立信托专户,与受托人固有资产分别管理,与受托人管理的其它信托财产分别管理,确保本信托资金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六、保管银行

本信托计划由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担任保管人,保管人只履行保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推荐指数:

推荐理由:

1、合肥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为北城建投偿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信托存续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两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因上调而增加的信托收益的50%归属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利益,其余50%归属于受托人信托报酬。

签约地址:国元信托客户咨询中心(合肥市宿州路20号信托大厦一楼北侧)

国元信托咨询电话:0551-2623777  2624999  2632666


受托人基本情况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是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有资格的法人单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中国信托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注册地为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 国元信托现有7家股东,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


长丰县基本情况

长丰县是“省城北城区”,为2007年全省县域经济动态“十佳县“榜首。经济稳健增长,工业主导地位凸显,规模以上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扩大,2007?2009年长丰县财政收入和地方可用财力快速增长,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超过40%,可用财力年均增长超过30%。随着打造省会经济圈以及建设沿淮城市群战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实施,长丰县发展优势明显,长丰县仍将保持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预计财政总收入及可用财力将保持平稳的增长态势,可用财力可以满足北城建投对建设和偿债资金的需求。


北城建投基本情况

合肥北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为国有独资公司,2007年6月正式更名为北城建投;该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2008年3月根据该公司修改后的章程的规定,注册资本增至1386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房地产开发建设等。


双凤经开基本情况

双凤经开成立于2002年5月,为国有独资公司,目前注册资金32611万元,出资人为长丰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双凤经开是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直属的国有骨干企业,现有资产总额7.74亿元。公司经营范围是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运作,园区土地的整理和熟化、工业与民用建筑、房地产开发等。


认购程序:

1、委托人保证委托给受托人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可支配资金。

2、请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信托合同”和“信托资金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3、推介期内委托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现场预约和网上预约方式办理预约登记手续。

4、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合格的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①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②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③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国元信托按“金额优先,同等金额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5、自然人办理签约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人的商业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卡;③银行转款凭证。

6、机构办理签约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人签约前须将信托资金划转到信托专户,经确认到帐后,方可办理签约手续。

特别声明:本推介书谨作为宣介之用,不作为正式法律文件。信托合同 、信托计划说明书、风险申明书方可作为其有效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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